第三節:傅奕與趙歸真之譽道毀佛

  南齊頤歡作《夷夏論》,掀起了以民族性為訴求的佛道之爭的波濤。唐初又出 個傅奕,從唐高祖武德四年(六二一年)上(請廢佛法表)起,連續七次上疏請求興李.孔之教而排斥胡佛。這在客觀上成為導火線,引發了唐代激烈的佛道之爭 。

  傅奕,相州鄴人,唐高祖時任太史令。據《佛祖歷代通載》卷十一說:
  奕在隋為黃冠,甚不得志朝廷,及為令,有道士傅仁均者頗嫻歷學,奕舉為太史丞,遂與之附合,上疏請罷除釋教事,十有一條……。

又《廣弘明集》卷七釋道宣集《辨惑篇》第二之三說:
  唐傅奕,北地范陽人。其本西涼,隨魏人伐齊,平,入周士通道觀。隋開皇十三年(五九三年),與中山李播,請為道士。十七年,事漢王,及涼反,遷於岐州。皇運初,授太史令。武德四年(公元六二一年),上減省寺塔僧尼益國利民事十一條。高祖聞之,竟不行下。奕乃多寫表狀,遠近流布。京師諸僧作《破邪論》以抗之。

佛道之爭遂起。

  其實,佛道之爭固然有宗教茅盾的因素,而主要還是出於政治及經濟方面的原因。傅奕及傅仁均等,以漢人的身份,出於傳統的民族.宗教感情,固然有譽道毀佛之處,但他主要是目擊佛教勢力過大,嚴重損害國家及人民利益的幣端.為唐朝實行扶道抑佛政策,從民族意識上.經濟利益上.倫理道德上.武事兵略上提供口實和流布社會貿輿論。激發了有些漢人的民族情感,在客觀上為道教的盛行創造了有利的條件。

  傅奕七次上疏,歸納其實質性內容,大致有四個方面:

  一:從漢民族的傳統意識出發,維護李.孔之教而排斥佛教。如武德四年(六二一年)上《廢省佛僧表》中說:
  臣聞羲農軒頊,治合李老之風,虞夏湯姬,政符周孔之數。雖可聖有先後,道德不別;君布沿革,治術尚同。竊聞八十老父,擊壤而歌,十五少童,鼓腹為樂,耕者讓畔,路不拾遺,孝子承家,忠臣滿國。……所以然者,當此之時,共遵李孔之教,而無胡佛故也。……自漢明夜寢,金人入夢……降斯已後,妖胡滋盛,太半雜華。搢紳門里,翻受禿丁邪戒;儒士學中,倒說妖胡浪語。曲類蛙歌,聽之喪本;臭同鮑肆,過者失香。

  又武德五年(公元六二二年)傅奕所上疏中說:
  佛在西域,言妖路遠,統論其教,虛多實少。……佛為一姓之家鬼也,作鬼不兼他族,豈可催驅生漢,供給死胡;貴彼魚目,違離嚴父而敬他人。……據佛邪說,不近人情,且佛滑稽大言,不及旃孟,奢侈造作,罪深桀紂,入家破家,入國破國者也 ぇ。

  二:從國家經濟利益出發,主張廢省佛僧。如武德四年上《廢省佛道僧表》え中指責佛僧:
  兼復廣置伽藍,壯麗非一,勞役工匠,獨坐泥胡。撞華夏之洪鐘,集蕃僧之偽眾。動淳民之耳目,索營私之貨賄。女工羅綺,剪作淫祀之幡。巧匠金銀,散雕舍利之冢。杭梁面米,橫設僧尼之會。香油蠟燭,柱照胡神之堂。剝削民財,割截國貯。朝廷貴臣,曾不一悟,良可痛哉;

  又《廣弘明集》卷七記載:武德四年傅奕上《減省寺塔僧尼益國利民事十條》說:
  僧尼六十以下,簡令作民,則兵強農動。佛縱奢侈,寺塔八萬四千,請減寺塔,則民安國治。僧尼依布省齋,則貧人不飢,蚕無橫死。斷僧尼居積,利百姓豐滿,將士皆富。

  又武德九年(公元六二六年)傅奕上疏請除佛法說:

  佛在西域,言妖路遠,漢譯胡書,恣其假托,使不忠不孝削髮而揖君親,遊手遊食易服以逃租賦。

  三:從加強國防出發,主張簡僧。《廣弘明集》卷七記載,傅奕上疏中說:
  妖胡虛說造寺之福,庸人信之,爭營寺塔。小寺百僧,大寺二百,以兵率之,五寺強成一旅。總計諸寺,兵多六軍。侵食生民,國家大患。

  傅奕認為唐丁壯僧尼,二十餘萬眾,共給胡心,可不備預之哉?又引自古已來僧反十餘,說:
  自餘兇黨,至今猶在,請必除蕩,用消胡氛,浹旬之間,宇宙廓清。

  又《資治通鑒》卷一百九十一《唐記七》載傅奕武德九年上疏說:
  
今天下僧尼,數盈十萬,……請令匹配,即成十萬餘戶,產育男女,十年長養,一紀教訓,可以足兵。四海免蚕食之殃,百姓知威福所在,則妖惑之風自革,淳朴之化還興。

  四:從維護倫理道德出發,指責佛教不忠不孝。如《蕭唐書.高祖本記》記載:
  奕曰:禮本於事矣,終於奉上,此則忠孝之理著,臣子之行成。而佛逾城出家逃背於父母,以匹夫而抗天子,以繼體而悖所親。

  《資治通鑒》卷一百九十一《唐記七》記載傅奕武德九年《請除佛法表》中說:
  西晉以上,國有嚴科,不許中國之人輒行髡髮之事。

  又《廣弘明集》卷七記載武德四年傅奕上疏:
  《易》曰:男女媾精,萬物化生。此則陰陽父子,天地大象,不可乖也。今衛壯之僧,婉孌之尼,失禮不婚,夭胎殺子.減損人口,不亦傷乎;今佛家違天地之化,背陰陽之道,未之有也。

  又說:
  尋老子至聖,尚謁帝王,孔丘聖人,猶跪宰相,況道人ぉ無取,得義未隆,下忽公卿,抗衡天子。……請同老孔弟子之例,拜謁王臣,編於朝典。

  概括傅奕七次上疏的基本內容,不外是請求唐皇布李老無為之風,執孔丘愛敬之禮,凡是沙門,放歸桑梓。令逃課之黨,普樂輸租。避役之曹,恆忻效力。勿度小禿,長揖國家。自足忠臣,宿衛宗廟。則大唐廓,作造化之主,百姓無事,為羲皇之民。

  傅奕又撰《高識傳》,輯古來王臣排斥佛教者廿五人,撰次品目,一帙十卷。《廣弘明集》卷六《敘列代王臣滯惑解上》說傅奕是抄於市賣,欲廣其聖:又加潤飾,增其罪狀。這廿五人是:住持王臣お十四人,為劉宋世祖.唐高祖. 趙王度.劉宋顏延之.劉宋蕭摹之.劉宋周朗.劉宋虞愿.魏張普惠.魏李瑒.北周衛元嵩.南齊頤歡.北魏邢子才.梁高道讓.隋盧思道;毀滅王臣か十 一人,為魏太武帝.周高祖.晉蔡謨.齊劉晝.魏楊衒之.梁荀濟.齊章仇子陀. 劉宋劉惠琳.梁範縝.齊李緒.唐傅奕。

  傅奕上疏後,佛道辨論便日臻激烈。道士李仲卿著《十異九迷論》.劉喜著《顯正論》,與傅奕共同反佛。釋法琳撰《對傅奕廢佛僧事並啟》,釋明概撰《決對傅奕廢佛僧事並表》,指責傅奕謗佛,釋法琳撰《辨正論》

  駁斥李仲卿的十異九迷。李師政撰《內德論》批駁傅奕,說傅奕是譽老子而毀釋迦,贊道書而非佛教。唐高祖.太宗.高宗也常召集高道名僧在宮廷辨論,但每每皆採扶道抑佛的措施,以免損傷李氏之尊嚴。

  由傅奕上疏所掀起的排佛思潮,是否切中時弊而有益於國.有利於民呢?《新唐書.辛替否傳》中說得十分中肯。睿宗時的左補闕辛替否指責佛僧:
  今出財依勢避役亡命類,度為沙門,其未度者窮人善人耳。……陛下常欲填池塹.捐苑囿以脤貧人,今天下之寺無數,一寺當陛下一宮,壯麗用度,尚或過之,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八九,陛下何有之矣;雖役不食之人,不衣之士,猶尚不給,況必待天生地養風動雨潤而後得之乎;臣聞國無九年之儲,日非其國,今計倉廩度府庫,百僚共給,萬事用度,臣恐不能卒歲。假如兵旱相乘,則沙門不能擐甲冑,寺塔不足穰飢饉矣。

這雖說是經武則天尊佛後睿宗時的情況,但卻是對唐朝佛教的真實寫照,有著普遍的意義。從南北朝開始,佛教僧侶的權勢財產日漸擴張增漲,隋以後更嚴重的損害到朝廷的利益,政教之間便越發茅盾起來,這是唐朝始終存在的一大問題,也可以說是朝廷的一大懮患。傅奕深深體會此一點,且勇敢地揭露了此一弊害,使朝廷正視此一問題,是有一定意義的,不能視為單純的宗教之爭。固然當時因譽道而在客觀上有助於道教的擴張,顯然也是社會的弊病,但這是歷史因素所決定的,對傅奕未可過責,傅奕仍不失為高識者。

  到了唐武宗時(八四一至八四六年),由於道教趙歸真.鄴元起.劉玄靖等的乘寵毀佛,佛道之爭又趨激烈。趙歸真等的排毀佛教,與唐初傅奕的譽道毀佛,在性質上有所不同,傅奕在益國利民,而趙歸真等的同謀毀佛,實為門戶之爭,意欲興道滅佛,增漲道教勢力。在唐武宗來說,他固然有崇信道教,志學神仙的一面,但也確因僧侶勢力及財產過大,故而採取抑佛政策。《舊唐書.武宗本記》中說:
  朕聞三代以前,未嘗言佛,漢魏之後,佛教寢興,是由季時傳此異俗,因緣染習,蔓衍滋多,以至於蠹耗國風,而漸不覺,誘惑人意,而眾益迷。洎於九州山源,兩京城闕,僧徒日廣,佛寺日崇。勞人力於土木之功,奪人利於金寶之飾,遺君親於師資之際,違配偶於戒律之間。壞法害人,無逾此道。且一夫不田,有受其飢者;一婦不蚕,有受其寒者。今天下僧尼不可勝數,皆待農而食,待蚕而衣。寺宇招提,莫知記極,皆云構藻飾,僭擬宮居。晉宋齊梁,物力凋瘵,風俗澆詐,莫不由是而致也。

唐武宗下令拆寺四千六百餘所,還俗僧尼廿六萬五百人收充兩稅戶,拆招提.蘭若四萬餘所,收膏腴上田數千萬頃,收奴婢為兩稅戶十五萬人。隸僧尼屬主客,顯明外國之教。又勒大秦穆,袚三千餘人還俗,不雜中華之風。由於這一排毀佛教事件發生在唐武宗會昌五年(八四五年),故佛教徙每稱為會昌法難。

  唐武宗自以為自此清淨訓人,慕無為之理;簡易齊政,成一俗之功。將使六合黔黎,同歸皇化。殊不知事與願違,一朝隳殘金狄,燔棄胡書,結怨於膜拜之流,犯怒於鄙夫之口。由於武宗不駭物情,輕率下令排毀佛教,引起廣大佛教信徙嚴重不滿,造成社會不安。唐武宗終以惑以道教,服九轉金丹,中毒暴死。及唐宣宗繼位,又復佛寺,誅道士劉玄靖等十二人,又杖殺趙歸真等。

  唐代的扶道毀佛,表面似乎是佛道門戶間之傾軋,而其實質根本上乃在於皇族與僧侶在政經上的茅盾。由於這一茅盾時起時伏.時緊時鬆的出現佛道之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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