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非子

  書名。本名《韓子》。唐以後,為與韓愈相區分而改。二十卷,凡五五篇。戰

國末韓非著,宋謝希深注。本書編排體例為:卷一《初見秦》、《存韓》、《難言

》、《愛臣》、《主道》等五篇﹔卷二《有度》、《二柄》、《揚極》、《八奸》

等四篇﹔卷三《十過》一卷﹔卷四《孤憤》、《說難》、《和氏》三篇﹔卷五《亡

證》、《三守》、《備內》、《南面》、《飾邪》等五篇﹔卷六《解老》、《喻老

》二篇﹔卷《七列說林》上、下二篇﹔卷八《觀行》、《安危》、《守道》、《用

人》、《功名》、《大體》六篇﹔卷九、十《內儲說上七術》、《內儲說下六微》

二篇﹔卷十一《外儲說左上》一篇﹔卷十二《外儲說左》一篇﹔卷十三《外儲說右

上》一篇﹔卷十四《外儲說右》一篇﹔卷十五《難一》、《難二》二篇卷十六《難

三》、《難四》二篇﹔卷十七《難勢》、《問辯》、《問田》、《定法》、《說疑

》、《詭使》六篇﹔卷十八《六反》、《八說》、《八經》三篇﹔卷十九《五蠹》

、《顯學》二篇﹔卷二十《忠孝》、《人主》、《飾令》、《心度》、《制分》五

篇﹔實五三篇,因少列《奸劫殺臣》篇而附《和氏》篇後致。前有謝希深《序》,

傳述韓非生平事蹟及其思想淵源。序稱韓非子〝喜刑名法術之學,而歸其本於黃老

〞。其哲學思想淵源於老子,但通過繼承荀卿思想,改造了老子的學說。明確提出

〝理〞的範疇,與〝道〞相區分。認為〝道者,萬物之所然也,萬理之所示耆也〞

。〝理之為物之制〞。〝成物之文也〞(《解老》),具有普遍規律和特殊規律的

含義。強調〝緣道理以從事〞,反對〝無緣而妄意度〞(《解老》)。提出〝循名

實而定非,因考驗而審言辭〞(《和氏》),用〝參驗〞的方法來驗證人的認識,

並將之歸結為刑名法術之學。注意考察事物的矛盾性,強調對立面不可調和,提出

〝雜反之學不兩立而治〞(《顯學》)。重要的篇章有:《五蠹》、《孤憤》、《

顯學》、六反》、《揚權》、《說難》、《解老》、《喻老》等,在戰國末已流傳

。所提出的一套〝法、術、勢〞相結合的法治主張,對秦以及後世封建專制主義有

很大影響。是書收入《道藏》(正統本、影正統本)太清部,《道藏舉要。第五類

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