護法

  ヾ指衛護道觀或做法事道場之神靈。《太上大道玉清經》卷五《齋戒品第十四

》:〝大道降世,五帝大魔及以地祗皆悉侍從,隨逐受事,乘道威神,都無所須,

但願與當作善知識,衛護道場。若有外道惡人,邪心破亂,惱懷善人,誹謗嫉妒,

諛佞讒謅,我當滅之,令舌卷縮,呵唾其身,令成癩病,面有瘡疤,眉髮墮落,內

外影響,名為護法〞。ゝ道教對信仰道教,屬地方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的尊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