緩體

  內煉名詞。指守雌抱一,緩弱其體,修真養性。《周易參同契》:〝離氣內榮

衛,坎乃不用聰,兌合不以談,希言順鴻蒙,三者既關鍵,緩體處空房〞。元俞琰

注:〝離氣內榮衛者,收目內視而光不漏也。坎乃不用聰者,返耳內聽而聰不洩也

。兌合不以談,希言順鴻蒙者,安閒心曲冷如灰,默默無言護聖胎也。三者既如此

關鍵,又當緩體處於空房,斯可以為修煉也。緩體者,舒徐容與,無勞爾形也。處

空房者,入靜室也。其中不著他物,惟設一香、一燈、一几、一榻而已。坐處不欲

太明,太明則傷魂﹔不欲太暗,太暗則傷魄。蓋魂好明,魄好暗,明屬陽,暗屬陰

,是故《翠虛篇》謂“室宜向木對朝陽,兌有明窗對夕光”。而又謂“莫息明燈並

百和”也。且夫入靜室修煉,乃一至大因緣,誠非細事。豈不見《悟真篇》云:“

此道至神至聖,憂君分薄難消”。是豈無德行者所能妄覬也哉﹗然靜定亦不必拘以

山林,或在廛中,或居道鄉,但得所托,無往不可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