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教教理重要概念。先秦道家創始人老子認為,講求清靜無為,因順自然,有

所得於道,就是有〝德〞。如《道德經•二十三章》中就說〝孔德之容,唯道是從

〞,並提出〝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〞的命題。《莊子•天地》中謂〝物得以生謂之

德〞,〝形非道不生,生非德不明〞。都將〝道〞與〝德〞列於同等重要。道教繼

承了老莊關於〝德〞的哲理思想,並加進神仙修煉的仙學內容,認為修道有成,與

道一體,自然長生,就叫做〝德〞。尚有修〝道〞即是修〝德〞的說法。如《自然

經》中所說:〝德言得者,謂得於道果〞。同時,道教又認為〝道生萬物,不自恃

以為功,〝生而不有,長而不宰〞,如要學道者修得這種德性,〝舉事與道合〞也

作為〝德〞,正是宋徽宗御《注西升經序》的〝道之在我之謂德〞的說法。另外,

道經中也有把〝德〞當作社會倫理規範來講的,如〝廣修道德〞、〝積善陰德〞,

這繼承了《老子》中關於〝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〞的思想。總而言之,道教的〝德

〞與〝道〞合併一起,共同構成其教理的核心內容,故唐孟安排依《玄門大論》所

編撰的《道教義樞•道德義》就說:〝道德一體,而其二義〞。唐代高道吳筠在《

玄綱論》中總結說:〝道德者天地之祖,天地者萬物之父,帝王者三才之主。然則

道德、天地、帝王一也〞。後世道教的看法基本同此,無有多大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