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器。打擊樂器的一種。鼓的種類繁多,如靈鼓、土鼓、銅鼓、羯鼓等。據載

,早在八世紀皮鼓的表演技法已得到了很大的發展,隨時代的變遷,到明末清初,

鼓逐步形成它固有的鼓段和鼓牌,在演奏上可以完全不附屬於樂曲,成為一種有獨

立性的打擊性樂器,並在樂器中具有指揮地位。有懸掛的大鼓,置於木架上的大鼓

和手鼓、扁鼓等多種。運用於殿堂之上的多為懸掛的和置於木架上的大鼓,其聲圓

潤渾厚,被認為具有通神及辟邪的雙重作用。常在科儀法事開始前使用,起引導作

用。在經韻音樂中,鼓是重要的節奏法器,通常有控制和穩定音樂速度和節奏的重

要功能。尤其在正一道音樂中,鼓更是具有烘托氣氛、指揮樂隊、調節速度的多種

用途,並擁有為數不少的鼓技高超的〝鼓師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