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場

  ヾ指設齋建醮為道場。《皇經集注》卷七《功德品二十八章》:〝或安置道場

,幡花供養,即得亡者,鬼籍盡除〞。注:〝或安置道場,或安立布置道場,遵道

法、拔罪業,故曰道場〞。凡誦經禮懺,建醮行道之場所,稱為道場。或謂宣行道

法之地。《皇經集注》卷三:〝忽窺天尊勝會道場,清淨第一〞。注:〝……會上

元始贊玉帝之德,傳至真之法,最上一乘,普度世間了悟,故曰道場。此勝會道場

,絕無法染,虛潔妙有,是清淨第一〞。後世俗稱壇醮為做道場。ゝ稱謂。指眾真

共會之所。《洞玄靈寶自然九天生神章經解義》:眾真降會,分靈降氣而合諸天以

生神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