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史

  書名。徽宗用蔡京言,集古今道教事為紀志,重和元年(1118)賜名《道

史》。宋徽宗宣和三年(1121)十一月詔:〝自漢至五代為《道史》,本朝為

《道典》〞。《續資治通鑑》卷九十五宣和三年十一月御筆:〝提舉道錄院見修《

道史》,“表”不須設,“紀”斷自天地始分,以三清為首。三皇而下,帝王之得

道者,以世次先後列於“紀”、“志”,為十二篇,“傳”分十類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