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妙得十二善

  道教戒律。《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》:第一善德不殺。凡心生意想,口言假

手勸助,教誘殺戳一切眾生,皆謂之殺。第二不害。凡陰謀內潛,諂賊外施,阱陷

網籠,酷毒非法,損害眾生,皆謂之害。第三不嫉。凡懷怨藏機,乘勢說非,願頗

遭惡,謂之嫉。第四不妒,凡暗使心情,私密願望,勝己設想,欲擬陷害,力去能

根宗生,謂之妒。第五不淫。非色非財,不正其意,六親通知,淫犯骨肉,不以禮

交,私心意慕,不論妍嗤,謂之淫。第六不盜。凡穿窬牆,拆函開封,掣鎖改換印

章,私心隱匿,貸借不還,欺昧侵竊,謂之盜。第七不貪。凡言意無根,情量度闊

者見於萬物,君欲盡有,無足無歉,更實其情,不量分定,求而無厭,皆謂之貪。

第八不欲。心猿顛而意馬駿馳,六根般運,使作七情,慕生於愛,擬定欲心,謂之

欲。第九不憎。凡偏見執著,香臭淨汙妄想,分別高下貴賤,不為一等,謂之憎。

第十不臼。凡情景疑慮,過與不及,心生狡佞,邀陽不遂,謂之臼。第十一言無華

綺。第十二口無惡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