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俗和光

  內煉術語。即和光同塵之意。《道德經》第四章:〝和其光,同其塵〞。混俗

,即與眾生平等,不顯露超人行動;和光即深斂光芒,不顯露或誇張自己造詣,修

身立行,晦光韜跡,以求性功進境不遇干擾,隨時暗中助人。《悟真篇》:〝修行

混俗且和光,圓即圓兮方即方〞。《道書十二種•象言破疑》:〝混俗和光,乃大

隱市朝之作用。混俗者,混於俗中,使人不識也。和光者,和而不同,在塵出塵也

。能混俗和光,外圓而能應物,內方而有主宰,依世法而修道法,顯晦逆順。無阻

無擋,行道至易。蓋混俗和光之道,有奪天地造化之能,竊陰陽生殺之決。非容易

知,容易行也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