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節

  本古代朝廷用作憑證的信物。符以竹、木或金屬為之,上書文字,剖分為二,

各執其一,使用時以兩片相合為驗。後來也用以形容事物兩相吻合。《峴泉集》卷

二《還真集序》:〝若漢魏伯陽仿《易》撰《參同契》,本《古文龍虎經》而充越

之,以是丹道倡明……夫相去千百歲之間,何言之若含符節者,不期然而然哉。此

無他,千百世之理同也,心同也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