採藥法則

  內煉術語。指煉精化氣時的採煉準則。《金丹贅言》:〝藥來時,自知內裡清

靜,的系真藥﹔但不可發大明覺,否則藥氣即散,不能聚會。此真藥來時之危險,

不可不知。藥到陽關,用口授秘訣,徐徐採之,整頓精神,猛加招攝,以武火採取

。一俟陽痿,是藥已採回,歸爐封固。功夫已完,稍停止刻,又用武火如法攻激數

十息,俟丹田內精已熔化,然後停止武火,留神默照,用文火溫養。此臨時採藥之

法也。藥物初至,其質尚嫩,不可採取。《易》云:“初九潛龍勿用”。如或太盛

之後,則藥物已老,其元氣已耗,亦不採。採之,將來力微,難於 關,亦難於凝

結。太過不及,均歸無用。必俟氣奔陽關,陽物甫堅之後,即刻加意如法採取,不

老不嫩,無過不及,此即“百日羽翰”之妙也。如藥來採取失候,歸爐封固失候,

又或缺少攻激,藥不能熔化,自不能存留,又時同熟路奔走矣。此系採取藥缺少火

候之危險也〞。圓頓子(陳櫻寧)評:〝所謂“缺少攻激,藥不能熔化”,此二句

未免過於著相。假使反採得者是無形之氣,則毋須攻激,毋須熔化,只求其凝結可

也。若所採者是有形之精,任用如何方法,亦不能使之化氣,暫時雖可以封固不漏

,再過幾日之後,仍舊要漏。若勉強留住,此物將在裡面作怪,攪擾得身心不安,

無可奈何,只好放他出去,結果是一場空歡喜。所以凡事總要有豐富的經驗,書雖

不可不看,亦不可完全信賴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