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應京

  (?-1651)道教第五十二代天師,字翊宸。明崇禎丙子(1636)襲

爵,崇禎十三年(1640)入覲,時皇子得疾,奉召設壇祈禳。十七年後,時貴

溪與閩接壤處盜賊峰起,禍及上清,嘗募鄉勇禦之,以保邑里之安。清朝定鼎,入

賀。清順治頒敕曰:〝國家續天立極,光昭典禮,清靜之教,亦所不廢……茲特命

爾職理道籙,統率族屬。務使異端方術,不得惑亂愚民。今朝綱整肅,百廢惟貞。

爾其申飭教規,遵行正道。其附山本教族屬賢愚不同,悉聽糾察,此外不得干預。

爾尤宜法祖奉道,謹修德行,身立模範,禁約該管員役。俾之一守法紀,毋致生事

〞。仍給一品印,禮賚如故(見《漢天師世家》)。還抵揚州瓊花觀羽化。康熙四

十二年誥贈〝光祿大夫〞,夫人朱氏明益藩郡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