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存義

  (1751-1779)道教第五十七代天師。字方直,號宜亭。資質聰敏,

乾隆三十一年(1766),年十五襲爵入覲,祈雨有驗,以法官品秩較崇,復由

五品晉升為正三品,換給爵印,賜〝真靈福地〞額、及內繡老子像、御書法經,復

旨照例朝覲。三十四年(1769)入覲,祈雪有應,賜珊瑚、碧玉道冠,顧繡法

衣,上元日賜宴看燈。三十九年以其經監經紀司克誠留京,後嘗為京都協理提點,

兼京畿道錄司、省協理。四十一年嘗赴齊雲山進香,年二十八卒,無子。遺疏請以

嫡堂叔起隆承襲教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