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玄慶

  (?-1509)道教第四十七代天師。字天錫,別號貞一,又號七一丈人,

元吉之堂弟。博學能文,長於詩畫。成化十三年(1477)詔見,命中使梁芳傳

旨,聘成國公朱儀之女為配。制授〝正一嗣教保和養素繼祖守道大真人,領道教〞

。(《皇明恩命世錄》)封其母吳氏為志順淑靜元君。二十年(1484)又重申

禁道流偽造私出符籙敕,次年春曾特敕江西守臣重建大真人府第。孝宗弘治十四年

(1501)冬,攜子入朝。次年陪祀長陵,準其所奏,以子張彥頨襲真人職事。

四月,嘗命賚香達天目、葛仙、華蓋、武當、鶴鳴五山,回京後,詔遣通州衛指揮

領官兵護送還山,並授其致仕書以榮之。正德四年(1509)終。其成化、弘治

年間,嘗屢奉詔命設醮。有金幣、玉帶、金冠、蟒衣之屬以賜。《明畫錄》中說:

能詩文,善書畫,尤工蘭蕙竹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