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衡

  (?-179)道教第二代天師。字靈真,漢永壽二年(156)襲教。《三

國志•張魯本傳》云:〝陵死,子衡行其道〞。《歷世真仙體道通鑑》(以下簡稱

仙鑑)說:衡少博學,隱居不仕,有大名於天下。精修至道,不與世接。時皇帝聞

其有道,欲徵為黃門侍郎,辭而不就。襲教後,居陽平山(今四川彭縣)以經籙教

授弟子,克彰正一之道。言約理明,聞者有感。光和二年(179)正月以祖傳印

劍付子魯,與妻盧氏得道於陽平山。囑子魯曰:汝祖以天地為心,生靈為念,誠敬

忠孝為本,周行天下除妖孽之害。嗣吾教者,非誠無以得道,非敬無以立德,非忠

無以事國,非孝無以事親(見《漢天師世家》)。元武宗至大元年(1308)贈

〝正一嗣師太清演教妙道真君〞。道教稱嗣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