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修科儀戒律鈔

  道書。為道教科儀戒律之類鈔。十六卷。題三洞道士朱法滿撰。該書所輯錄道

典主要有《太真科》、《四明科》、《明真科》、《千真科》、《罪報科》、《四

極科》、《玄都科》、《升玄經》、《本際經》、《太平經》等。基本內容分為九

類:卷一至卷二,述傳受,講誦道經之諸儀範。下分部秩、傳經、折傳、年限、寫

經、存念咒、講說、發心、受持等九種鈔,每一鈔分別詳加釋明。如《明真科》說

折傳鈔、受真文法信。當十分折二以送祖師,又折二散乞貧人山棲道士,餘信充香

燈,為弟子立功,違犯考三官曹。卷三述弟子奉師之禮儀,如所云師與弟子言,皆

稱吾、我、卿弟子,弟子亦如此,天親也。凡事師門,外稱弟子,內稱名,不稱姓

。師之師準祖師,祖師之師準曾祖,曾祖之師準高祖,高祖之師,一號宗師。宗師

至弟子身是為五代祖師。至敬禮迅言語書略同,悉稱弟子,不得謾言。若有違,七

刑論之。卷四至卷六輯錄諸戒及原念合一千一百條,包括三戒、五戒、六情戒、太

上九戒、五種十戒、十二禁、十二可從戒、十四治身之法、三十六戒、四十五念、

五十二願、一百二十九戒、老君百八十戒,百病戒、觀身三百大戒。卷七《罪報科

》,言若靜心事道,王法無加,動念全真,地獄去來無畏。若以六根取著五道輪迴

,則有三官九署,功曹考吏隨人生時作罪以考。另還列三元罪戒品目一百八十條。

卷八至卷九為諸齋儀,有齋名、齋月、齋日、齋時、法師、都講、監齋、待香、侍

燈、衣服、禮拜、坐起、監齋、食禁等十四種鈔。卷十輯錄治屋、治名、治所屬、

治室、章表及治病宜忌之日。卷十一章科信儀,分列治病、消災、祈雨、祈晴、鎮

宅、求子等章之信物儀及請章次第、上章忌諱、上章背向、上章雜犯、書符斷章等

法度。卷十二至十四為行道守戒之各種雜儀。有飯賢緣、造殿堂緣、飲酒緣、念道

緣、殗穢緣、盜賊緣、過咎緣、善功緣、度人出家緣、雜科、同學緣、造壇緣、碑

闕、斷穀服藥緣、服符水斷穀、治祝籙、臥枕緣等。卷十五至十六為道士吉凶儀與

梵誦之契。有通啟、吊表、疾病、初死小殮,入棺大殮,成服、送葬、安靈、弟子

歸本觀,除服儀等,列道士與各種人通啟之格式及疾病亡故表葬之儀式。在《要修

科儀戒律鈔》中,有許多內容與其它有關典籍類似,是研究唐代以前道教經戒傳授

的重要資料。如《升玄內教經》中〝升玄九戒〞和該經所載九戒即可做同異的比較

。朱法滿在該經中抄錄有十三禁文,並加以解釋,其內容與《無上秘要》、張萬福

《三洞眾戒文》中十三禁文完全相似,只是從喜、怒、哀、樂、驚、恐、思、視等

過程引起身體臟腑相應病變的醫學角度加以細緻的闡述,從內容到形式趨於簡潔、

通俗、比其它兩種更為通俗易懂。本書收錄《道藏》洞玄部戒律類。《重刊道藏輯

要》張集收錄四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