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都總攝印

  上清派使用的法印之一。《上清天樞院回車畢道正法》:〝夫治都總攝之印者

,為之兵印。有此印者能管天下三界鬼神仙官,分野城隍社廟吏兵。若行法職官不

得此印者,難用鬼兵。印行兵將行,印住兵將住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