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服

  ヾ道士作法或建醮時所穿的衣服。制度甚嚴,也叫作〝法衣〞,戒壇律師所謂

為之〝戒衣〞等。《太清玉冊》卷六謂為道家祀天之服。《太清玉冊》卷六:〝道

士、女真體佩經戒符籙,天書在身,真神附形,道氣營衛,仙靈依托。所之衣名為

法服〞。《道書援神契》:古者祭祀法服,有中單、蔽膝佩裳之屬。今法服乃其流

也。《孟子》:衣服不備不敢以祭。《禮記》曰:古之君子必佩玉〞。道士受經須

依法飾服。《洞真太上太霄琅書》卷四:〝法服者,法則玄數,服之行道,道主產

生,濟度一切,物我俱通,故名法服〞。道教徒的法衣,其品階各有等差。д三皇

道士法服。《洞神三皇經》:〝受道之身,改易進衣者,身之章號,為法服。人或

有衣玄青及,白三色為科,存甲子、甲寅、甲申之氣,固身形也。玄冠烏巾,青縹

單衣,白芒草屣,謂為法服。得道升天,文衣自至〞。е靈寶道士法服。《洞玄請

問經》下:〝善備巾褐單裙,讀經披衣,法制則不得妄借人,著不淨處,名曰法服

。恆有三神童侍之〞。《洞玄真一自然經訣》:〝太極真人言,受道執經,法衣巾

褐,皆長三尺六寸,三十二條。若鹿皮巾褐至佳,衣褐無條數也。黃裳對之,足下

草屣、皮屣,韁可著耳〞。ё上清道士法服。《洞真四極明科》:〝凡修上清道經

、《大洞真經三十九章》,入室之日,當身冠法服,作鹿皮之巾,葛巾亦可。當披

鹿皮之帔,無有紫青可用,當以紫為衣,青為裡。帔令廣四尺九寸,以應四時之數

﹔長五尺五寸,以法天地之氣。表裡一法,表當令二十四縫,裡令一十五條,內外

三十九條,以應三十九帝真之位,身備帝皇之體,便應冠帶帝王之服故也〞。ж女

子學道之法服。《洞真四極明科》:〝當冠元君之服,用紫紗作褐,令用二丈四尺

,身袖長促,就令取足,當使兩袖作十六條,身二十四條。又作青紗之裙,令用四

十五尺,作八幅。幅長四尺九寸,餘作襻腰,分八幅,作三十二條,此作飛青之裙

,元君,元君之服也。身冠此服,萬靈束帶,千魔滅形,給玉童玉女各十二人,典

掌法服也。無此服,不得詠於上清寶經。輕以常服,誦詠上經,天魔侵景,萬精亂

音,神散氣離,又不得仙〞。(見《無上秘要》卷四十三《修道冠服品》)ゝ禮法

規定的標準服飾。《孝經•卿大夫》:〝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〞。注:〝先王制五

服,各有等差,言卿大夫遵守禮法,不敢僭上逼下〞。《漢書•賈山傳•至言》:

〝故古之君人者於其臣也,可謂盡禮矣﹔服法服,端容貌,正顏色,然後見之〞。

《道門科略》:〝道家法服猶世朝服,公侯士庶各有品秩,五等之制以別貴賤……

夫巾褐裙帔製作長短,條縫多少,各有準式,故謂之法服,皆有威神侍衛〞。《太

平御覽》卷六七五引《傳授經》曰:陸先生云:對上下接,謂之俯仰之格,披、褐

而服也。又云:冠戴二儀,衣被四象,故謂之法服。明清至今道士服裝通行的有:

〝天仙洞衣〞即高功、方丈在道場上穿的繡有圖案龍鶴的法衣,念經所穿的花衣或

班衣,也通稱法衣。其他袍、褂,也都有定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