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|
2.3.1.4建立期(見表4) 道教到隋朝時穩定發展,而在唐朝達到繁榮興盛的階段,為道教建立的鼎盛時期(西元618∼907)。
※ 因道教發展範圍涉及甚廣,本表僅對道教發展作簡略敘述。
唐朝開國之初,皇室姓李,道士慫恿李淵以老子姓李為藉口神話自己,攀宗引祖以為是皇室祖先,實為鞏固地位的政治目的,而道教地位也因此提高,遂成為李唐時代的國教,正式冊封太上老君為道教教主,建廟祭祀,道教宮觀約有二千多座遍於全國,王公貴族迷戀煉金丹、藥金方術,道教哲學理論發展,齋醮科儀漸趨完備。道教在唐太宗時,地位居於佛教之上,至唐高宗時,更是優寵道士,修造宮觀,使道教又更進一步發展。武則天奪唐政權後以佛壓道,命僧人為她撰《大雲經》,以彌勒降生之說神話武則天,醮祭活動在武則天當政時期卻日益頻繁盛大(見圖2),每次齋後必設醮禮。筆者將唐代醮儀流程整理出其程序,如下圖2:
圖 SEQ 圖 \* ARABIC 2 唐代道教醮儀流程圖[4]
當時北方道士對這種南方風俗仍有排斥,認為齋戒才真正是有淨化身心的宗教內涵,而醮祭只是一種鄙俗的儀禮形式。但由於當時宮廷重視醮祭,這被認為是鄙俗的南方儀禮形式仍活躍並流行,也使得唐初有許多來自南方的道士。唐玄宗時崇道,重振武則天時期敗壞的朝綱,崇奉老子清靜無為的思想,不斷地追封老子尊號,並建老子廟,對齋醮活動熱衷,參與祭祠者更受恩寵。安史之亂後,在嵩山設道觀供道士修醮。 唐宋以後,道教教儀則根據北魏時期寇謙之所定的道教規矩而行,醮祭成為道教的經點禮儀,道士為帝王祈福、為國祈求太平為更常見。晚唐呂純陽真人(呂洞賓)一改道教宗教形式,進入道、佛合一,道、禪同參,以東漢魏伯陽的丹法為正式道統作為宗旨。 唐五代時有道士張萬福整理道教科儀,他雖然對靈寶齋法心存排斥,但仍將靈寶齋法做一規範,接著唐末杜光庭、彭曉、施肩吾、劉海蟾、譚峭等道士和宋代留用光,對道教教義、齋醮道場科儀、修道方術等作更深入的整理和編纂,對之後的道教有頗大的影響,特別是對內丹術的發展最有貢獻。杜光庭撰寫了二十幾部道教醮儀和教義的著作,為後世制定了道教齋醮科儀的儀範。其著作如下: 1. 《太上黃籙齋儀》 2. 《太上靈寶玉匱明真齋懺方儀》 3. 《太上靈寶玉匱明真大齋言功儀》 4. 《太上洞淵三昧神咒齋懺謝儀》 5. 《太上洞淵三昧神咒清旦行道儀》 6. 《太上洞淵三昧神咒十方懺儀》 7. 《太上洞玄靈寶授度儀》 8. 《太上三五正一盟威閲籙醮儀》 9. 《太上正一閲籙儀》 10. 《太上洞神太元合圖三元仰謝儀》 11. 《太上三洞傳授道德經紫虛籙拜表儀》 12. 《太上宣慈助化章》 13. 《洞神三皇七十二君齋方懺儀》 14. 《金籙齋啟壇儀》 15. 《金籙齋懺方儀》 16. 《道門科範大全集》 17. 《廣成集》 18. 《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注》 19. 《墉城集仙錄》 20. 《道德真經廣聖義》 所著的《道門科範大全集》,將道場科範、祈禱方式、儀式順序、勸請諸神及誦經都有詳細敘述,並在《太上黃籙齋儀》詳細說明黃籙齋的儀式,其中部分說明如下:
實行此摘共需三日,每日早、午、晚三次行道,誦經,第四日晨,言功拜表,散壇設醮,摘終了。[5]
由此可見,在唐代,道教已發展出醮儀的基本流程。
[1] 劉精誠,《中國道教史》,出版社:文津,台北市,1993,頁165-208;洪百堅,《道教學術資訊網站》〈道教辭解〉,http://www.ctcwri.idv.tw/godking.htm, 2004.9.24。筆者参閲整理。 [2] 宗正寺為管理王世宗族事務的機構,也就是把道士視為僅次於諸王的本家。劉精誠,《中國道教史》,出版社:文津,台北市,1993,頁172。 [3] 「受籙」入道升階儀典。承師授予符籙。道教弟子受道,必先受籙。符籙乃道教之秘笈,古時凡奉道者,皆當佩之。故後世入道者,均亦受籙。洪百堅,《道教學術資訊網站》〈道教辭解〉,http://www.ctcwri.idv.tw/godking.htm, 2004.9.24。 [4] 洪百堅,《道教學術資訊網站》〈道教辭解〉,http://www.ctcwri.idv.tw/godking.htm,2004.9.24。筆者參考整理。 [5] 劉精誠,《中國道教史》,出版社:文津,台北市,1993,頁203。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