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合

  1:清規戒律。謂道士結伴修行之三種準則。《立教十五論•合道伴》:〝明心、有慧、有志,此三合也〞。

  2:指與道寶、經寶、師寶相合。《洞真太上太霄琅書》卷四:〝凡三合三寶,智慧之源〞。

  3:法籙名詞。指合我之斗、罡、氣為一體。《道法會元》卷一百零九:〝四正法中,非要於符,非泥於紙,以我之正氣合將之靈氣,法之繫在乎斗,斗所統參於罡。罡者乃四正之氣,中正之謂也。罡氣乃斗之煞,天之斗隨日月而轉,罡亦如之。然我之斗,我之罡在於何也哉?須明我之斗,我之罡,我之氣三合用之,無所不驗,無不通也〞。

  4:即地支三合。水生於申,旺於子,墓於辰,故申子辰會成水局;火生於寅,旺於午,墓於戌,故寅午戌會成火局;木生於亥,旺於卯,墓於未,故亥卯未會成木局;金生於巳,旺於酉,墓於丑,故巳酉丑會成金局(見《道法會元》卷一十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