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去伏屍方

  以正月五日,七月七日,取商陸根細切,以玄水漬之三日,陰干,可治為末。服方寸七,玄水服下,日三服。百日,伏屍盡下,出如人狀,醮埋之,祝曰:

  伏屍當屬地,我當屬天。無復相召,即去隨故道,無還顧常。先食,服之,禁一切血肉、辛菜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