慎忌法第七

凡修太一之事,及行上法,存神之道,慎不可見屍及血穢之物,見一死屍,則一年不得行事,又卻傾一年之功。然此帝一之科,常卻罰于既往,又進塞于將來。苦一年三見屍者,則罰功斷事各三年也;若遇見二十四屍者,皆不得復修太一求仙也。